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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煤新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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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合并重组而来。集团注册资本300亿元,定位为湖南省综合性能源保障主平台和全省能源战略实施主体,致力于成为湖南能源安全保障支撑者、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引领者、绿色低碳创新发展先行者。在省委、省政府统筹部署下,落实全省能源发展战略,承担全省能源保供功能性任务,落实省内能源资源开发任务,承接重大能源项目投资建设,代表全省开展省内外重大能源项目合作。集团业务包括电力、煤矿、天然气及其他新型能源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煤炭开采、储备及贸易;能源规划设计、技术服务,矿井建设及工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能源材料及智慧矿山等装备制造,相关资源综合开发及节能应用;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服务自身的产业投资及金融业务。

截至目前,集团拥有全资、控股二级企业30家,员工3.2万人,资产总额超1000亿元,年均营业收入220亿元、利润18亿元,资产状况、盈利能力等各项指标在省属监管企业排名前列。

湘煤新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3日,注册资本金14286万元。公司主要从事煤炭开采、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等。专门负责集团在新疆的新疆库姆塔格-沙尔湖煤矿区第四勘查区勘查开发工作。是新疆库木塔格矿区一号露天矿项目开发主体。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湘煤新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湘煤新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

(二)基本资格

1.年龄55岁以内,即197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经济类、能源动力类相关专业;

4.工作经验:截至2025年1月31日,工龄应当满10年,具有能源类省级国有企业、或央企省级分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2年以上中层副职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或省市级政府发改部门2年以上副处级岗位工作经历;集团内部干部报名的,应当任集团党委管理中层副职满2年。

5.中共党员,截至2025年1月底党龄满3年。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组织处理未过影响期的。

(三)基本条件

1.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政绩观,干事创业,做出经得起检验的工作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行业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结合,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

4.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有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有很强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5.能够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廉洁自律,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作风形象。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大局观和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

三、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初试、复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2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湖南能源集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省国资委网站、前程无忧网、猎聘网等平台查看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要求:

(1)所有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2)学信网关于个人学历学位的认证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近期1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4)其他材料,包括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资料等。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及上传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初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另行通知。

2.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我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招聘方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

1.初试。初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根据初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名,按照3:1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入围最低分数同分者一同入围)。

2.复试。复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根据复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含毒检)。

2.考察。对入围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背景调查)。

3.未参加体检、考察(背景调查)或体检、考察(背景调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公司可根据复试成绩排名安排递补,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

经湖南能源集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录用

拟录用人选办理入职手续,与湘煤新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职务试用期1年,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任期制与契约化

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每个任期3年,签订“两书一协议”。

五、薪酬和绩效考核

薪酬、绩效考核按照湖南能源集团薪酬、绩效体系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仅应用于此次公开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2.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对已通知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相应后果,概由应聘人员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湖南能源集团所有。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518862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报名邮箱:hnnyjthr@163.com报名表详见集团官网“人事信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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