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是以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为主体,整合21家医共体成员单位形成的紧密型医共体,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作为牵头医院,行使总医院的各项职权。通过五年的医共体建设,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在兵团医共体四次考核中三次荣获第一名,被授予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示范工程标杆市,成为医共体能力提升工程石河子培训基地。7家成员单位通过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6家成员单位通过了二级医院服务能力评审。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八师石河子市急救中心)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开放床位1360张,建筑面积17.88万平方米,设临床科室37个,医技科室12个。兵团临床重点专科8个、师市重点专科与重点学科12个,是国家级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和创伤中心建设单位,成为兵团范围内北疆片区首家获“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认证的三级医院,师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是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以及多家辽宁省属医院、市属医院的对口支援医院。并分别与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签约眼科医疗联盟,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建立中医针灸专科联盟。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兵团卫生系统‘以病人为中心’示范医院”“兵团卫生系统纠风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2025年招聘计划》,公告全年有效。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牵头医院本科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全日制统招学历(除护理专业外,其他专业专升本学历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原则上为18周岁及以上,医疗岗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取得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取得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学历可适当放宽。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待遇福利
(一)入职后即缴纳社保;
(二)入职后可享受用餐福利,早餐1元、午餐2元、晚餐1元;
(三)提供宿舍或租房补贴;
(四)入院工作满1年,可享受带薪休假;
(五)每年享受一次职工免费体检,节日、生日享受工会福利;
(六)医院鼓励员工提高学历层次。在医院规定的攻读硕(博)士期间,档案工资由医院发放,并代扣代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毕业后返院工作,可报销规定学制年限内产生的学费、住宿费及往返路费。
临床医学类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回医院工作一年后,给予一次性人才津贴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临床医学类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回医院工作一年后,给予一次性人才经费补贴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五、引进人才政策(一)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①提供一次性人才经费补贴100万元;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③每月提供人才津贴3000元,执行期限为5年;④申请享受《八师石河子市人才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其他相关待遇。
(二)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①提供一次性人才经费补贴15万元;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③每月提供人才津贴2000元,执行期限为5年;④购房补助15万元。
(三) 学科带头人:医院每年根据学科发展建设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引进紧缺特需岗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六、招聘流程(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2月13日开始,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招录。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电子简历(附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486434119@qq.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类别名称”。现场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要求同上)递交至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部分岗位需要进行专业笔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环节。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情况,经医院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若出现因故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经过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七、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由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
招聘监督电话:0993-2051015(纪检办公室)
招聘联系电话:0993-2051336(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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