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以下简称《自治区招聘公告》)《2024年下半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岗位入闱资格审查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和招聘工作整体安排公告》相关要求,受各招聘单位委托,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进行补录,本次补录共计93个岗位10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原则、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补录原则
补录工作按照《自治区招聘公告》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补录人员范围
参加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塔城地区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110分)的考生。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岗位的考生未加分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105分。
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聘用环节放弃资格的考生不在补录范围。
(三)补录条件
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自治区招聘公告》规定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空缺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至日期均为2024年下半年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2024年9月19日)。
(四)补录方式
本次补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生须对应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和身体条件的岗位报考。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后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审核,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考试,在后续招考环节中因复审或举报,经确认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相关要求
1.岗位选择。考生可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补录岗位报名(附件1),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且报考信息须与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信息保持一致。
2.加分和排名。同一岗位内符合条件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乡镇岗位的(不含街道、社区),可在笔试成绩中按《自治区招聘公告》要求对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后笔试成绩须达到110分),并按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报考地区、县(市)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原报考乡镇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地区级、县市级空缺岗位的,笔试成绩已按政策加分的须扣除加分且须达到110分,并按扣除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印证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造成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二、补录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和空缺岗位以及考生报名、岗位排名查询、资格审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补录公告、空缺岗位
补录公告和补录岗位表(附件1)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10:00至2月18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点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xjtc2025.zhaopin.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三)资格审查
1.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月19日下午18时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通道查询本人报考岗位个人排名及入闱面试资格审查结果,并打印《报名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xjtc2025.zhaopin.com)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我的成绩】即可查询)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24日,共1天(工作时间:10:00-13:30,16:30-19:00)。
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若有变化,将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地点:塔城地区师范学校
行车路线:塔城市伊宁路243号,乘坐1路公交车到一中站下车,乘坐7路公交车到二工镇站下车。
3.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需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资格审查是根据《自治区招聘公告》和补录岗位表(附件1)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和网络报名资格信息以及享受倾斜政策项目的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资格审查地点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打印的补录岗位《报名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填写《2024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参加审查。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部门同意报考并按要求转递考生人事档案的证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按要求转递考生人事档案的证明。
(6)对国家、自治区卫健部门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医疗卫生行业岗位时的,须提供县(市、区)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的认定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现场缴纳4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日程安排表》、《面试须知》或《实操须知》、《面试通知单》或《实操通知单》并签字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4、资格审查递补
对资格审查产生名额空缺的岗位,在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时 间:2025年2月26日,共1天。(工作时间:10:00-13:30,16:30-19:00)
地 点: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塔城市光明路44号,乘坐公交车2路到花园街站下车向东70米)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资格审查地点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日(每天上午10:00准时开始,下午16:00准时开始),共3天。(具体岗位面试安排以资格审查通过时发放的《面试日程安排表》为准。)
面试地点:塔城地区师范学校。
行车路线:塔城市伊宁路243号,乘坐1路公交车到一中站下车,乘坐7路公交车到二工镇站下车。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及费用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5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代表随机抽取考场顺序,本考场所有考生按抽取的考场号进入候考室,在对应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期间,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面试考场。
(4)候考室管理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按顺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参加面试的顺序号,不得泄漏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5)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予以退还。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7)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含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参加面试),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1)管理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于面试次日17时后张贴在面试考点外,同时通知下一环节安排和要求,考生须自行到现场查看并按要求做好参加下一环节准备,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和通知。
(五)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号)要求,部分招聘岗位须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测试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塔城地委教育工委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岗位代码:24902001、24902002、24902003、24902004、24902279、24902342、24902343。
3.时间安排:2025年3月1日上午10:00。考生须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正式开始前45分钟到达指定的测试地点。(具体岗位面试安排以资格审查通过时发放的《实操通知单》《实操须知》为准。)
4.测试地点:塔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楼(乘车路线:乘坐2路公交车到塔城职业技术学院站终点站)
咨询电话:0901-6161831、0901-6262553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总成绩于2025年3月2日17时后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进行公示,考生须自行前往查看并按要求参加体检环节。
6、相关要求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含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参加面试),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以上岗位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考试通知,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
(3)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事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塔城地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六)体能测评
1.所有公安岗位均须参加体能测评。详见《塔城地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录岗位表》(附件1)。
2.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补录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环节不再递补。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人员及要求,将在总成绩公示时一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附件6)执行,对于其中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3.对规定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体检医院安排当日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须在体检结果公示3-5日内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4.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含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察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地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含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者)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学历、专业、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部分特殊岗位须根据行业要求进行考察。(进入考察人员请提前落实档案保管单位,以备考察)
(九)其他环节安排
体能测评、体检环节时间及要求将随总成绩公示一并通知,不再另行公告和通知。
体检结果公示、考察环节等招聘具体事宜将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分别到地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并记入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3年之内禁止参加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
(四)其他事项。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后期网站发布的提示或通知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信息发布
本次补录工作中,公告、报名、缴费、成绩查询、公示、通知、提示等各环节信息均通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www.xjtc.gov.cn/)了解补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
工作时间可拨打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39549
政策咨询邮箱:tcrsjsyk@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0901-6223804、6268240
监督举报邮箱:tcrsjjck@sina.com
以上电话若无人接听,可将姓名、基本信息和咨询问题发至邮箱,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我们将安排人员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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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录岗位设置表》
3.《2024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