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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乌恰县民政局2020年招聘村级民政协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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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完善全县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问题,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新民发﹝2018﹞86号)和自治州民政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村级民政协理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招聘村级民政协理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乌恰县民政局村级民政协理员8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报名考生民族、性别、族别不限,乌恰县户籍优先录取。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至38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3、报名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4、专业不限(财务、社会工作等专业优先录取)。

5、少数民族需持普通话汉语水平等级证二级乙等等级证书。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务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暖味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凡是已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7、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选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选聘岗位为村级民政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以及家庭经济情况、社会事务、社会福利等入户调查、信息比对及其他相关工作。招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公告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1日

2.地点:乌怡县双拥南路7号(乌恰县民政局)

3.联系人及电话:达尼亚尔·买买提努尔 14709080561

4.携带资料:报名人员从招聘公告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蓝底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本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择优甄选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政治审查、体检、录用,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个人。

(四)培训。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乌恰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相关业务知识等。

六、聘用及待遇

1.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聘任期为1年,每年签订一次。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乌恰县民政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村级民政协理员待遇保障为每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含统筹),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

4.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每季度发放一次,经考核被评为称职及其以上档次的予以发放,考核不合格不发放绩效工资。

乌恰县民政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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