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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州州直机关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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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实施细则》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昌吉州党委组织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4年州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

(一)公开遴选职位

州直机关内设机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职位。

(二)公开选聘岗位

州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九级及以下或专业技术岗七级及以下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41010:0042318:3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范围

1.公开遴选

昌吉州辖区内各县(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自治区、中央驻疆单位设在昌吉州各县(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以及兵团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不在报名范围内。

2.公开选聘

昌吉州辖区内各县(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乡镇(街道)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昌吉州辖区内各县(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人员。自治区、中央驻疆单位设在昌吉州各县(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以及兵团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不在报名范围内。

个别岗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不受地域限制。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年龄须符合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年龄范围;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管部门规定以及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县、乡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须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事业单位同类别岗位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在本级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县、乡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须在县、乡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未满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期限或者对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聘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10.乡镇党政正职任现职不满3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公开遴选(选聘)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公开遴选(选聘)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岗位)。

(四)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xbm.work:8013/home/examhome?examid=00240405163254)查看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下载打印《2024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2024年昌吉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4),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同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

2.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按照有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底色为白色,jpg规格20k-50k)。

3.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的《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电子图片进行资格初审。报考有资格证书、获得奖项等要求的职位(岗位),还需上传相关印证资料。

(五)报名要求

1.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

2.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六)职位(岗位)改报

报名人员所报考的职位(岗位)因未达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的,202442518:3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选择职位(岗位)改报人员,可以在原《报名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改报的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并及时上传《报名表》。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41010:0042418:30

公开遴选(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上传的《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进行审核。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451310:0051720: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涉密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涉密机关(事业单位)的报名人员须将《报名表》等报名所需材料送至公开遴选(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因报名产生失泄密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涉密报名人员由同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518(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1.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聘管理岗位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对社会热点事件看法与见解等,题型为主观题,包括论述题、案例分析题、作文题等。

2.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为《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

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素养、理论水平、职业能力等。

教师类、新闻编辑类、文学编辑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由公开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包括选择题、判断题、论述题等。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聘笔试试卷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答)题。

(三)笔试开考比例

公开遴选(选聘)各职位(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拟公开遴选(选聘)计划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可取消或减少该职位(岗位)人数。

(四)笔试成绩查询

报名人员于20246310: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和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一职位(岗位)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该职位(岗位)公开遴选(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为3:1,若未达到3:1,可适当降低面试人选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同一职位(岗位)有多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符合面试条件的,应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246510:006720:00

复审地点:昌吉州社会保险中心一楼大厅

进入面试环节的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表原件、职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意见原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确认)及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由公开遴选(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同一职位(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人员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其出现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不符合公开遴选(选聘)条件的,终止其公开遴选(选聘)程序,不再作为公开遴选(选聘)人选。

(三)面试组织

1.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聘管理岗位

面试时间:2024617620

面试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立场观点、责任担当意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与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工作由昌吉州党委组织部、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

面试时间:2024617620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教师类、新闻编辑类、文学编辑类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实务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公开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测试内容及组织实施均与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聘管理岗位相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聘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报名人员于202462410: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考察时间:202462663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公开遴选(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选聘)单位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照本职位(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人员于20247110:00后登陆报名系统打印体检通知书。

七、体检

体检时间:202472

考察对象均须体检,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本职位(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完成考察后方可进行体检。

八、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定拟公开遴选(选聘)人选

公开遴选(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和职位(岗位)匹配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公开遴选(选聘)人选。

(二)公示

对拟公开遴选(选聘)人员,分别在公开遴选(选聘)单位和拟公开遴选(选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手续与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职的人员,作为拟公开遴选(选聘)对象;对反映有影响任职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对公开遴选(选聘)拟任职人员统一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

公开遴选(选聘)拟任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公开遴选(选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公开遴选(选聘)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

九、信息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昌吉党建网(www.xjcjdj.cn)通知为准。

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电话,关于职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咨询,请报考者与公开遴选(选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中查询。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或反映:

咨询电话:0994-2205701

0994-2347609

技术服务电话:0431-81173909

监督电话:0994-12380

附件12024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4年昌吉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2024年昌吉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42024年昌吉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8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jcjdj.cn/p/c/4354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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