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现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
法学类专业或计算机类专业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本级检察机关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近姻亲的;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2月2日—12月31日),报名截止到12月15日19:00时。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携带资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具体情况面议。
四、有关待遇
1.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依照布尔津县有关规定执行。
2.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