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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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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的医学高等学府,前身为新疆医学院,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项目之一。学校秉承“好学、力行、笃医、创新”的校训,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疗服务三条主线,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师资队伍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和医疗服务能力,融入国家战略,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建成西部一流辐射中亚的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培养体系,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现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学科入选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序列。开设29个本科专业,其中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专任教师1737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8人、教学能手15人。5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7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21年至今,学校各类科研项目2975项,获得经费10.29亿元。

学校所辖8所直属附属医院,2024年4月,自治区设立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隶属新疆医科大学管理。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疾病救治和新疆、周边国家特高发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疆医疗系统主力军优势,形成了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疗资源集群,为“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2月17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2月17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2月17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附件1)。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4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四、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新疆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招聘岗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展,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xjmu.edu.cn,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按照提示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新疆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5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2)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学位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所学专业及代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PDF格式);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PDF格式)。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扫描件(PDF格式)、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599857620(万老师)。

(3)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需考生毕业院校出具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证明中明确岗位需求专业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并标注专业代码)。

(4)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三)考核方式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2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及试讲成绩(含专业技能考核)占70%,试工成绩占30%。

(四)具体考核环节

1.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

试工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30%。

报考以上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提前公布体检相关事项。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开展,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0991-2110072(任老师)

中医学院:0991-2110270(樊老师)

基础医学院:0991-2110319(崔老师)

公共体育教研部:0991-2110421(周老师)

国际教育学院:0991-4362460(王老师)

图书馆:0991-2110198(柯老师)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七、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下载)

2.新疆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下载)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4.应聘系统操作手册(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5年2月17日

附件下载:

2.新疆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docx

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x

1.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pdf

4.应聘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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