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赴内地招聘教师面试的方式、内容
由各招聘组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主要通过试讲、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说课时间5分钟,答辩5分钟。
2.在鄯善县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考生面试的方式、内容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20分钟(不得少于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幼儿园岗位面试:分为试讲、答辩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时间10-20分钟(不得少于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幼教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5分钟,包括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学前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签订志愿书
体检前要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开展集中教育,使应聘人员全面了解吐鲁番历史文化、人文环境、自然物产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每名应聘人员要签订志愿书。
(五)报到、体检和政审
1.报到。报到时间: 8月10日-11日。报到地点:县教育局。应聘人员报到时,要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语言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政审表等相关证件,赴内地招聘的历届生要携带人事档案。
2.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县教育局确定,于2018年8月14日前完成。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县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县教育局先行垫付,待发放第一个月生活费或工资时扣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县教育局按要求审核考生提供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政审表”,于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于8月25日前完成,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民族团结等。培训合格后,按县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及办理入职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按要求统一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般为3年,原则上3年内不能调动,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18年8月前(往届生于4月15日前,应届生于7月1日前)提交县教育局,新招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档案的,按照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四、有关待遇
1.聘用教师工资由财政保障。
2.按照在岗情况每月享受1050元的补贴。
3.试用期满后每年享受高温费2000元、冬炭费648元。
4.工作满一年,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享受第13个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2016年绩效工资为6000-10000元)。
5.提供免费住宿条件,配备基本生活用品。
6.聘用教师享受定级定等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待遇。
7.对胜任岗位的地方性事业编制优秀教师,优先纳入每年特岗教师自主招聘范围。
8.每年给予报销一次招聘教师回家探亲或其父母来探望往返路费。(报销标准最高为火车硬卧)
9.聘用教师自上岗之日起按月计发工资或参照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10.符合《吐鲁番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的本科、硕士、副高级职称等以上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急需人才,享受工资、职称评聘、职务等级、安家费及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有关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客观、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否则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如果应聘者已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签订过就业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解决相关解聘手续等问题。
3.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自身原因延误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4.本招聘简章由鄯善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