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46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4)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5)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7)招聘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999-8138027(工作日11:00-13:00)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开考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以进入下一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考核相关事宜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通过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试讲、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相结合方式开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最终应聘者的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伊犁师范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酌情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六)考察
1.伊犁师范大学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普通话等证书或伪造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酌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审定。
(七)公示
经伊犁师范大学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伊犁师范大学纪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其中报名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伊犁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重庆事业单位考试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设置一览表
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3.需上传材料清单
4.伊犁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审查表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6.党员证明材料(模板)
伊犁师范大学
2024年8月23日
紧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