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对象及范围
(一)本次选聘户籍不限;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选聘范围:
(一)昌吉市目前在岗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工作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协警;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未满2年(24个月)的;
(三)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四)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五)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七)曾因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九)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十)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十一)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选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固树立总目标意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与“三股势力”作坚决斗争;
(三)热爱农村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简章中选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2023年昌吉市选聘到村工作大学生报名表》(附件2)或现场填表报名。经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报名时须留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选聘相关事宜,报名材料概不退还。选聘免收考试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月15日(周六周日不报名)
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市内可乘1路、2路、4路、42路、40路、54路)
(二)考试
1、考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官网人社局信息专栏公布。
3、考试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官网人社局信息专栏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