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2021年新疆独山子区消防大队招聘辅助类消防员公告

分享至

2021年独山子区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消防员通告

根据克拉玛依市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消防部队改革过渡期间工作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发〔2018〕116号),结合我区实际,独山子区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消防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4年3月23日至2003年3月23日期间出生),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汉语mhk等级水平为三级甲等以上;原消防队伍中特殊专业岗位、复转军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有b2以上驾照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2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5.性别、户籍不限,专业不限,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5.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6.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人员;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消防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计划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8人,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考察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3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

3.报名地点:独山子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全家页)、学历证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一张(a4纸张复印)。

(二)考察政审

对报名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独山子区消防大队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执行。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独山子区消防大队

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跳绳、1000米跑、仰卧起坐,测试成绩采取积分制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面试

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试行)》、《》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在独山子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区消防大队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确定体检、公示人员。

(七)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独山子区消防大队签订聘用协议。所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培训及薪酬待遇

辅助类消防员集中培训1个月,服务期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可以续聘。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等岗位标准执行。正式聘用人员加入现有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并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实施的消防员招录工作中,同等条件下推荐优先录取;从退役士兵中招录、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中招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中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0992-3687108

区消防大队:0992-3652116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消防大队

2021年3月23日

专题推荐

进入关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