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提高博乐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会计1名
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博乐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影响任职的;
3.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的;
4.有其他影响使用情形的。
招聘流程:
(一)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箱:1489362084@qq.com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5月19日
报名材料:
1.《博乐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应聘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
3.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及测评。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对于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审核确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保密。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按3:1组织考察、体检。注重考察工作实际、履职能力及职位匹配程度,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
考察合格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报告,对未按规定时间递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未递交体检报告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研究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薪酬待遇:
1.转正后缴纳五险两金,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聘用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09-765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