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1-30 22:08:23 关注:30650次
应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2.提交材料要求
为了确保方便、快捷、成功应聘岗位,请应聘者务必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投送材料:
(1) 第一、二、三类人才请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附件1);博士人才请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人才应聘申请表》(附件2);申请博士后请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师资博士后申请表》(附件3)。
(2)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pdf电子扫描件,包括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荣誉证书等。海外留学回国博士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
(3)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pdf电子扫描件,包括重要学术论文及三大检索收录情况、代表性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4) 博士毕业生须按《江西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专家推荐信》(附件4)格式提供两名同专业领域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其中之一应为导师推荐信(面试时提交原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无需提供。
一、二、三类人才及博士人才请将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至应聘部门联系人邮箱。(文件名格式为:毕业院校+姓名+专业+应聘部门+岗位,如“江西中医药大学+张三+中医学专业+中医学院+中医临床基础教研室”)
申请博士后请登陆学校官网(https://www.jxutcm.edu.cn/)或人事处网站(https://rsc.jxutcm.edu.cn/)查阅“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详细了解并按有关要求报名。
3.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诚信报名,须向学校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学校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博士后)合同,并将其失信情况及时反馈原单位,记录个人档案;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制作并发送邮件,应聘材料不齐全、不规范者,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均不予以受理。
招聘程序
五、资格复查、招聘
1.博士研究生招聘参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招聘管理办法》要求,采用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流程包括学校组织面试、试讲、专业测试、健康检查、思想政治考察等环节。
2.资格复查:资格复查的时间、地点、须提供的材料、联系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
3.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六、体检、聘用
1.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考察和公示。
4.经面试考核、体检、思想政治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邮编:330004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91-87119112
招聘专用邮箱:jzrsc2008@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jxutcm.edu.cn/
人事处网址:http://rsc.jxutcm.edu.cn
招聘政策
一、引进人才类型
第一类:杰出人才
拥有良好学术声誉与学术领导能力,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做出了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能引领学科发展,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整体水平,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相关学科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声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类:领军人才
具有学术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做出具有影响力的突出贡献,能够把握本领域学科发展方向,引领本领域学术前沿,承担国家或区域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科学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研究,负责创新课程体系建设;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影响力。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的带头人;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三类:拔尖人才
具有正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学术学科方面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带头人,所从事的领域具有一定科研优势,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带头人;省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以上。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以上;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以上。担任中华中医药学会、针灸学会、中药学会、药学会等行业一级学会的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国家级或行业规划教材主编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四类:博士人才
a.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在其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内崭露头角,已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同行专家公认的科研成果,具有创新发展潜力的博士研究生、出站博士后。
b.应聘教学科研岗位,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或第四、五轮学科评估获a+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根据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判定);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及国家部委下属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中医临床专业博士研究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医“四大经典”(金匮、伤寒、温病、内经方向)或西医内科学、西医外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c.应聘教学科研岗位,教学科研及学科专业建设所需的其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d.应聘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第五类:师资博士后
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不超过2年。
工资待遇
高层次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 | 科研启动金 | 引进待遇(万元) (包含安家费、 购房补贴) | 其他相关待遇 | |
类型 | 自然学科 (万元) | 人文社科 (万元) | ||
第一类:杰出人才 | 面议 | |||
第二类:领军人才 | 100-300 | 50-100 | 200 | 年薪80-100万元 |
第三类:拔尖人才 | 50-80 | 20-40 | 50-80 | 年薪30-50万元 |
第四类:博士人才 | 5-10 | 3-8 | 20-50 | 按规定享受国家基本工资、学校绩效工资,博士津贴500元/月(发3年),提供1年公租房一间免费使用,或发放租房补贴1200元/月(发1年);享受学校相应奖励及附属三甲医院提供的优质医疗保障服务。 如有海外博士后经历的,引进待遇可再增加5万元;具有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经历的,引进待遇可再增加3万元。 |
第五类:师资博士后 | (1)在站期间(2年)年薪25万元,可申报内聘副教授。 (2)有意愿留校工作的,与学校签订留校协议,给予65万元引进费,科研启动金10万元。 |
注:
(1)以上引进待遇均为税前待遇。
(2)第一、二、三类人才引进待遇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国内外同行专家或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建专家评议组,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进行综合评议。
(3)业绩特别优秀突出的第四类博士人才可申请年薪制,年薪范围为25-35万元。须经国内外同行专家或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建专家评议组,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进行综合评议。
2.南昌市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在2020年6月16日之后来赣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具体参见《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9号)及其补充规定。
3.江西省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江西省人才支持政策:推荐申报江西省“双千计划”人才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江西省“井冈学者”等人才项目;入选可享受相应的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补贴,具体详见相关文件。应聘条件
详情见公告
附加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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